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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标准化的历史性变革

2023.02.28 阅读 1086

岩土工程标准化的历史性变革

顾宝和

摘要新《标准化法》的发布,工程勘察和地基基础两本通用规范的实施,象征着我国岩土界的标准化体制发生了历吏性大变革。很多岩土工程师缺乏思想准备,因而有必要对标准化体制的改革做些介绍。全文分7节。第1节“工程标准化历程”,从标准化的沿革说明改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第2节“两种标准化体制”,讲述改革前的标准化体制适用于计划经济,现在已经不适应;改革后的标准化体制适用于市场经济,有助于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新技术应用。第3节“专业特点与标准化”,从岩土工程的专业特点论述标准化改革的必要性。第4节“国际视野”,强调要熟悉国际标准,与国际标准融合,并介绍了主要国家的标准化情况。第5节“政府主导,旨在保基本”,讲述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第6节“市场主导,旨在提高竞争力”,讲述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重点讲团体标准的特点和市场运作。第7节“大变革带来的新问题”,指出主要问题一是市场不健全,二是对规范的过分依赖。第8节“全行业参与,平稳过渡”,强调这次标准化改革涉及每个工程,每一位岩土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全行业参与,平稳过渡。

关键词 岩土工程,标准化  

 

1 工程标准化历程

(1)引用苏联标准(1953~1964

我国规模化的工程建设始于1953年开始的一五计划,那时基本上是一片空白,更没有标准和规范。在工程勘察方面,连土的名称都叫不上;在地基基础设计方面,完全依靠工程师的经验,譬如上海的“老八吨”(地基承载力80kPa)。后来请了苏联专家,带来了苏联规范。勘察方面有苏联重工业部和苏联建设部的《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各勘察单位分别按这两本规范执行,两本规范大同小异。对我国影响最大的是《天然地基设计规范》(HиTУ 6-48),1954年12月,当时的建筑工程部将翻译本改称《天然地基设计暂行规范》(规结7-54),内部发行。虽然名义上是中国的暂行规范,但实际上与HиTУ 6-48完全一样。

苏联于1955年发布了《房屋与工业结构物天然地基设计标准与技术规范》(HиTУ127-55),对HиTУ 6-48进行了修订。国家建设委员会于1956年12月建议推广使用,但不作为我国的正式规范,应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执行,不适合我国情况的由各单位自行研究处理。1962年,苏联对HиTУ127-55进行修订,发布了《建筑法规》,其中第二卷第二篇第一章为《房屋及构筑物地基设计标准》(CHиПⅡ~Б.1~62)。对这本规范,我国主管部门未做任何表示,对我国的影响也较小。由于政府主管部门没有要求,所以有的单位用CHиПⅡ~Б.1~62,有的单位仍用HиTУ127-55。

采用苏联规范虽然已经过去快半个世纪了,但对我国的影响至今还在,有正面,也有负面,非常深刻。从体制上讲,标准和规范都是强制性,没有推荐性。苏联专家说,规范就是法律。当然这是在苏联,我国政府还是清醒的,不要求严格遵守苏联规范,但不用苏联规范没有别的规范可用。从技术角度分析,苏联规范的影响大致有以下方面:一是重视土的分类,用土的物理性质确定地基承臷力;二是地基承载力的深宽修正;三是按变形控制设计;四是不用理论方法计算基础沉降与时间关系,用经验估计。

(2)开始采用本国标准(1964~1988

很快发现,把苏联的经验直接搬到中国来应用,问题很多。依靠外国规范是不行的,必须根据中国国情,总结中国经验,编制中国自己的规范。上世纪60年代初开始,一些力量较强的勘察设计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开始编制自己的规范。由于文革动乱,编制工作到70年代中期才陆续完成。

  1974年,我国第一部自己编制的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发布,即《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J-7-74,试行)。该规范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黄熙龄)主编,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批准发布。编制时虽有苏联规范参考,但强调了必须从我国的经济技术条件和我国的实际地质条件出发,全面总结了我国自己的经验。制订了承载力表;突出了山区地基和软弱地基;专设基础设计一章。后来虽然多次修订,但基本精神和基本框架一直没有改变。

 1977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J21-77,试行)发布,主编单位是河北省革命委员会基本建设委员会,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批准发布。似乎很奇怪,怎么政府部门成了主编单位。这是因为文革期间原建工部综合勘察院迁到山西,后脱离了山西,改称华北勘察院,隶属于河北省,这是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主编王锺琦。编制时,在全国重要地区、重点勘察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后完成。

那时,我国虽然有了自己的标准和规范,但并未形成体系,更没有法律依据,实质都是部门规范,由中央部委批准发布,不分强制性、推荐性。但受苏联影响,在科技人员的心目中,规范都必须遵守。到了1979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标准化管理条例》,规定标准一经批准发布, 即是技术法规。这种单一的强制性标准体制, 与当时的计划经济模式是相适应的,也符合当时工程技术人员的心理状态。

(3) 形成本国标准化体制(1989~2000

198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发布,我国标准化工作开始有了法律依据根据1988年的《标准化法》,我国的技术标准分为4级2类,4级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2类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但是,这些年来制订和修订的技术标准中,大部分为强制性标准。但所谓“强制性标准”,其实并不是每一条每一款都必须严格执行,而是有不同的严格程度,用“必须”、“严禁”、“应”、“不应”、“宜”、“不宜”、“可”表示。所谓“强制性标准”实际上并非全文强制,而是强制性和非强制性混合的标准。

与此同时,工程建设方面的标准化工作迅速发展,由1980年前的180余项,发展到2001年底的3600多项,增长近20倍。建设部主管部门于1993年开始编制工程建设的标准化体系,其中的《城乡规划、城镇建设、房屋建筑部分》将技术标准分为基础标准、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后因实施《强制性条文》又列了综合标准。

在此期间,地基规范和勘察规范都进行了修订。《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改称《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改称《岩土工程勘察规范》,都是国家标准、强制性标准、通用标准。

(4) 强制性条文》过渡(2000~2022)【1】【2

20世纪90年代,我国启动申请参加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谈判。由于国际上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是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相结合的体制,前者强制执行,后者由市场自主选用。据说,谈判时对方提出了这个问题,中方答复,我国有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技术标准。对方认为,你们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太多,而且不是每一条每一款都强制执行,政府无法监管,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为了参加WTO,与市场经济国家对接,只得从强制性标准中摘录出《强制性条文》,于2000年首次发布,作为技术法规的临时性替代文件,必须严格执行。

  但是,《强制性条文》只能作为临时性措施过渡,其缺陷是明显的。《强制性条文》是从强制性标准中摘录出来的部分条款,是不系统、不连贯的“语录式”文件,既难以全面覆盖,又可能交叉重复。由于从各本规范中摘录,执行者不易领会原规范的总体精神,容易出现断章取义的弊端。

这一时期,我国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问题确实不少,除了《强制性条文》问题外,强制性标准的数量太多,标准之间交叉、重复、矛盾很多,修订周期长,难以做到及时更新和动态维护,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都急切期待技术法规早日出台,结束《强制性条文》的过渡。但由于《标准化法》是法律文件,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审议,以致等了整整18年。

(5) 《标准化法》实施(2022~

2015年2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深化标准化改革,克服现行标准化体系的不足,加速推进与国际市场经济标准化模式的衔接。同年3月11日,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决定深化标准化改革,完善标准化管理,着力改变目前标准管理“软”、标准体系“乱”和标准水平“低”的问题。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决定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按新的《标准化法》,可分为两大块,第一块由政府主导,侧重于保基本。包括两部分:一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全文强制,功能相当于国际上的技术法规;二是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和推荐性地方标准,所有推荐性标准均不设强制性条款。第二块是市场为主导,侧重于提高竞争力,包括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今后将放管结合,政府管制与市场竞争相结合。政府严把底线,管得少,管得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团体、企业自主制定标准。要放开国际视野,与国际标准、国际商业规则对接。

     不久前,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批准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 55017-2021)批准发布,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两本均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从此,岩土工程标准化进入了适应市场经济的新时代。

 

2 两种标准化体制

(1)适用于计划经济的标准化体制

上世纪80年代之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所有的工业、交通和工程建设,都由国家统一收支,统一安排,按统一的计划操作。企业和事业单位好像是国家大工厂里的一个车间,一切听从上面的指令,没有自主权,也没有自己的利益。计划经济社会里的工程建设,没有市场,没有自主采用标准的权力,基层也没有活力。

国家为了管好全国的工业、交通和工程建设,就要把全国划成条条块块,制订各种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技术规范(或标准),要求基层严格遵守,以维持经济工作的正常秩序。所谓条条,就是中央部委,所谓块块,就是各省、市、自治区。由于没有市场,基层没有自身的经济利益,因而只需遵守既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上级的指令,没有任何其他的选择。

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商品经济渐趋活跃,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概念,因而在198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规定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类技术标准。到了90年代,我国开始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申请加入世贸组织(WTO),这部标准化法》显得不适应了,只得用《强制性条文》过渡,直到2018年新《标准化法》实施,才跟上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时代。

在工程建设领域,情况有些特殊。一是虽然投资多元化,但国家投资仍占主要地位。二是勘察设计不是商品,是一种技术服务。我国的市场经济尚在继续发育,而技术服务这一块发育得比较迟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技术服务应采用怎样的模式,至今还看不清楚。由于宣传工作不够,基层的思想观念未能及时跟上,《强制性条文过渡了18年,很多人还不知道它的真正意义,一切按规范操作,高度依赖规范的思维模式始终没有改变。

(2)适用于市场经济的标准化体制

国际上市场经济有不同的模式,但有其共同特点:一是资源配置市场化,不以行政命令或其他方式配置资源;二是经济主体的权、责、利界定明确,其经济行为均受相关法律保障和市场竞争规则制约,均有明确的收益与风险意识;三是经济运行的基础是市场竞争,政府以法治手段为其创造适宜的环境,保证竞争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四是实行必要的、有效的宏观调控,以保证市场的稳定;五是经济关系的国际化,WTO即应运而生。

因此,在市场经济社会里,企业是利益竞争的实体,政府为市场竞争制定公平竞争的规则,并划出不可逾越的底线,没有很多具体的强制执行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方法。这些技术要求和技术方法由社会团体制订和发布,由市场自主选用。国际上市场经济国家,都有一套技术控制体系,经多年发展,已趋向于基本一致,即WTO/TBT协议规定的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模式(Technical regulation & Technical standard)。技术法规强制执行,技术标准由市场自主选用,用合同约束,两者构成相互联系、相互协调配套。技术法规一般包括管理和技术两方面的内容,具有较高的稳定性,修订和批准的程序也比较严格,我国现在的全文强制国家标准实质就是技术法规。技术标准一般由政府授权的组织制定和发布,内容涉及技术要求,实施途径和方法,随技术发展而及时修订,有很大的灵活性。技术标准中的部分条款如被技术法规引用,则成为强制性条款。

标准化体制与各国的国情密切相关,包括政治经济制度、社会文化传统、科技发展水平、标准化历史过程等等。美国、英国、德国、俄罗斯等国际上的几个主要国家,标准化体制的差别相当大,我国也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国情走自己的路。

(3) 市场经济中的技术服务

市场经济主要是商品经济,企业以产品在市场上交换和竞争,新《标准化法》针对的也主要是产品。但勘察设计不同于一般产品,是一种技术服务。勘察报告、咨询报告、设计图纸提供的都是技术服务,经济分类中属于服务业。技术服务市场与商品市场有不同的特点,一是追求高质量和高水平,这种高质量和高水平不能用简单的指标衡量,而是社会声誉,类似于医生和律师。二是成本主要不是原材料费用、加工费、运输费等,而是科技人员的劳动报酬(国外钻探公司是独立企业,与施工企业类似)。三是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因此,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有一套技术服务行业的模式,例如:美国的岩土工程师,大多在咨询公司服务,按为项目工作的小时数收费。政府不管经济纠纷,一般经济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不服仲裁则诉诸法庭。有健全的服务保险,工程失误损失有保险公司理赔。技术服务业没有招投标,因为技术服务看重的是岩土工程师及其所在单位的社会声誉。简单的工程找一般注册师,复杂工程、大工程找著名注册师,和小病找小医院,大病找大医院的道理类似。

 

3 专业特点与标准化

1 岩土工程的专业特点【5】

第一、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和条件的不确知性

岩土工程作为土木工程的分支,是以传统力学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但很快发现,单纯的力学计算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原因主要在于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和计算条件的不确知性。试与结构设计比较,结构工程师面临的材料是混凝土、钢材等人工制造的材料,材质相对均匀,材料和结构都是由工程师在设计时选定,是可控的,计算条件十分明确,因而建立在力学基础上的计算是可信的。而岩土,无论材料还是结构,都是自然形成,不能由工程师选定和控制,只能通过勘察查明,而又不可能完全查明。因而存在条件的不确知性和参数的不确定性,不同程度地存在计算条件的模糊性和信息的不完全性。因而虽然岩土工程计算方法取得了长足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计算假定、计算模式、计算参数与实际之间存在很多差别,计算结果与工程实际之间总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别,需要岩土工程师综合判断。“不求计算精确,只求判断正确”,强调概念设计,已是岩土工程界的共识。

第二、岩石的裂隙性和土的碎散体孔隙性

 岩石的裂隙性和土的碎散体孔隙性是岩石和土区别于混凝土、钢材等人工材料的主要特点。

岩石总是存在或稀疏或密、或宽或窄、或长或短的裂隙。这些裂隙有的粗糙,有的光滑;有的平直,有的弯曲;有的有充填物,有的没有充填物;有的产状规则,有的规律性很差。这些裂隙在岩石中构成极为多样,非常复杂的裂隙系统。室内试验岩石的力学参数不能代表岩体的力学性质。搞清裂隙系统的产状、参数和分布,是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的重点,也是难点。

  土是一种碎散体材料,布满互相连通的孔隙。饱和土是固、液两相;非饱和土是固、液、气三相,于是产生了有效压力和孔隙压力,孔隙压力又有孔隙水压力和孔隙气压力。有效应力原理成了土力学区别于一般材料力学的主要标志,在土工计算中产生了总应力法和有效应力法两种原理和方法。各种各祥的土力学问题都与有效应力有关,把握好孔隙压力是岩土工程的重要关键。

第三、参数的不确定性和测试方法的多样性

同一岩土体测试数据的离散性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取样、运输、样品制备,试验操作等环节的扰动,试验、计算等产生的误差,使测试数据呈随机分布,这方面产生的不确定性与混凝土、钢材等测试数据的随机性质基本相同,只是变异性更大。二是岩土测试数据还和样品的位置有关,这是其他工程材料不具备的特性。自然界的岩土,即使是同一层,其性质也是有差别的。既有规律性的水平相变和竖向相变,也有无规律的指标离散。因此,岩土参数代表值(标准值)的计算与混凝土等材料的计算是不同的。结构设计注重截面计算,而岩土工程没有截面计算,注重系统分析。被分析的岩土体的尺寸与试验样品的尺寸比较,要大许多倍,考虑的是参数值的综合水平。结构截面可靠度分析已基本成熟,并已列入规范;而岩土工程的可靠度分析尚处在研究阶段,由于问题复杂,积累不足,尚难在工程中应用。

岩土工程的测试可以分为室内试验、原位测试和原型监测三大类,还有各种模型试验,极为多样,各有各的特点和用途。同一种参数,又因测试方法不同而得出不同的数据。选用合理的测试方法成为岩土工程计算能否达到预期效果的重要环节。例如土的模量有压缩模量、变形模量、旁压模量、反演模量,土的抗剪强度室内试验有直剪和三轴剪;直剪又有快剪、固结快剪和慢剪;三轴剪又有不固结不排水剪、固结不排水剪、固结排水剪和固结不排水剪测孔隙水压力;原位测试有十字板剪切试验和野外大型剪切试验。由于试验条件不同,试验结果各异。用哪种试验方法合理,由岩土工程师根据具体条件确定。

第四、岩土工程的不严密性、不完善性和不成熟性

由于条件的不确知性和参数的不确定性,导致信息的不完全性,使单纯的计算不仅不精确,也不一定可靠。因而强调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强调综合判断。综合判断就得依靠工程师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工程经验。就像一位良医,既要深刻理解医药理论,又要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忽视经验当然是错误的,没有经验的人肯定解决不了复杂的工程问题。忽视理论也是错误的,极易将局部经验误为普遍真理,犯概念性错误。

2 可标准化和不可标准化6

大家都知道,药品有严格的标准,但治疗却没有标准。原因就是治疗涉及的因素太多,只能根据医生的综合判断,开出处方,而不能制订统一的标准。岩土工程类似,有些技术工作可以标准化,有些技术工作难以标准化。

第一类,可标准化的技术工作。

大量重复性的技术规则,可以制订标准,或者说是可以标准化的。如常用的术语、符号、图形、计量单位、基本分类、钻探、取样、室内试验、原位测试、计算方法、施工方法、现场检测、工程监测等等。术语、符号、图形、计量单位、基本分类等,有了统一的标准,学术界、工程界才能有共同的语言;钻探、取样、测试、检测、监测,有了统一的标准,才能保证质量,成果才有可比性;计算方法、施工方法虽然随工程而异,但常用的方法还是可以标准化的。

对这类问题,岩土工程师和岩土工程主管部门,认识都很一致,没有听到过什么不同意见。这类技术工作的特点是,执行者只要严格按照标准操作,不必承担决策风险,不必做推理和判断,也不存在探索、创新之类的问题。选择采用何种标准是岩土工程师的事,不是操作者的事。

第二类,不可标准化的技术工作。

由于岩土工程充满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有些技术工作难以制订统一的技术标准,需由岩土工程师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因地制宜,因工程制宜,综合决策,这类技术工就不能标准化。例如勘探点如何布置,做哪些测试项目,对勘察成果如何评价,选取什么计算模式和计算参数,采用什么设计方案,做哪些检验和监测,以及地质灾害的评估、工程事故的诊断和处理等等。由于岩土工程条件千差万别,不同条件有不同的处理方法,统一规定往往顾此失彼,即使顾及了多数情况,难免仍有少数例外。

(3)旧标准化体制的问题

标准化改革以前,由于历史的原因,绝大部分为强制性标准,而且越订越细,越订越多。将规范视为工程经验的总结,经编制组专家们的筛选、论证、总结而形成的规范,是专家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一笔极为宝贵的财富。依靠这些规范建成了那么多工程,规范功不可没。但是,把很多不宜标准化的技术问题订入了规范,开了很多工程处方。如钻探点应如何布置,深度多少,取多少土样,做哪些试验,用什么分析方法,什么情况做天然地基,什么情况做桩基,什么情况做地基处理,用什么方法处理,承载力怎样计算,变形怎样计算,基坑支护怎样计算,用什么方法支护,怎样降低水位,怎样截断地下水等等,都作了具体而详尽的规定。

我国国土辽阔,地质条件复杂,如果一定要按统一标准执行,必然将复杂问题简单化。规范只能规定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而岩土工程的个性非常强,情况千差万别,很多问题本该由工程师酌情处置,规范是绝对包不住的。况且,规范只能成熟一条订一条,这就严重影响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

高度依赖规范造成两个弊端;一是勘察本是一项探索性工作,由不知到知,由知之不多到知之更多;设计本是一项创新性工作,严格说,没有创新算不上真正的设计。如果一切必须严格按照现成的规范条文操作,哪能发挥工程师的探索精神和创造精神?二是严重影响工程师的主动性和进取心,可以不钻研理论,可以不积累经验,只需照搬规范,就可以高枕无忧,出了问题也用不着担责,既省事,又不承担风险。久而久之,甚至连基本概念也荒废了,水平每况愈下。有人说,中国的岩土工程师好当,有的地方高中生也可以出报告,因而社会地位不高。只有疑难杂症才需有经验的专家,受人尊敬。一针见血,道出了过分依赖规范的恶果。一句话,既不利出成果,又不利出人才,这样的模式是不可持续的。

(4)大改革带来大变化

这次标准化改革,是从计划经济标准化体制向市场经济标准化体制的大转变,是革命性的大改革,必然会给岩土工程界带来历史性大变化。

我国建设行业的标准化体制,几十年来一直是强制性规范占主导地位。一切服从规范,岩土工程师是规范的奴隶;今后,除了少数强制性规范外,用什么标准由工程师与业主选定,权力大大拓展,可以充分施展自己的聪明才智,成为标准的主人。无论思维模式和行为准则,都将发生大变化,要勇于决策,敢于担当,迎接机遇,迎接挑战。随着岩土工程师精神面貌的变化,岩土工程行业也会迎来竞争、创新、生气勃勃的新格局,由岩土工程大国走上岩土工程强国。

奴隶翻身当主人,当然是大好事,但主人也不是好当的,将在下面说明。 

笔者觉得,今后岩土工程的技术工作约束,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涉及工程质量、人身安全、健康、环境等公众利益、长远利益、十分重要的问题,用强制性国家标准约束,是刚性约束。第二层次是可以标准化的技术工作,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在市场上用合同约束,是一种弹性约束。第三层次是工程师自行处置,自负责任,依靠诚信、敬业、社会责任感、处理工程问题能力。良性竞争,是一种柔性约束。

                                                       

4 国际视野

首先声明,我退休已经28年了,所了解的国外标准化情况,是30年前的老黄历。现已事过境迁,只是为了说明标准化问题,顺便提一提而已。

1 国际标准问题

现在,我国的岩土工程已经进入了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新阶段,要求我们必须具有国际视野。世界各国采用的技术标准各不相同,从岩土分类到到土工试验,从设计原则到设计细节,从计算参数到计算方法,与我国的标准都有差别。我们不仅要熟悉本国的规范和标准,还要熟悉国际上常用的各种规范和标准,才能应对各种情况,才便于和外国岩土工程师交流。

常有人说国际标准,其实,岩土工程并不存在国际通用标准,只能说常用标准,即多数国家采用的标准。岩土工程的确有个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但由于美国、俄罗斯等一些有重要影响的国家没有参加,大大削弱了它的权威性。中国虽然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成员,但从来不用它的标准,很多岩土工程师根本不知道有这个标准。我们更不应把美国的标准当国际标准,譬如土的工程分类,美国ASTM的分类法,国际上的确用得最多,便将该分类法的框架拿来,适当改造后作为中国标准,认为与国际标准接轨了,就是将美国标准作为国际标准的一个例子。

2)美国标准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有自己的法律,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央在法制方面的约束力不大。美国又是高度市场化国家,技术标准均由权威的民间组织制订发布。在岩土工程方面,对美国乃至全球影响最大的是美国材料试验协会制订和发布的ASTM,相当于我国的团体标准。ASTM的标准数量巨大,数以万计,中国也有他的服务机构。

ASTM标准的编号方法可举例说明。例如“ASTM D423-66(2000)土的液限标准试验方法”,其中D表示分类代号,423表示标准编号,66(2000)表示制订和修订年份,接下来是标准名称。分类代号A表示黑色金属,B表示有色金属,C表示水泥、陶瓷、砖石、混凝土,D表示其他材料,E表示杂类,F表示特殊用途材料,G表示材料的腐蚀、变质和降级。岩土工程标准全部在D类。

实际上,ASTM已大大超出了材料试验的范围,诸如土的分类,岩土术语,钻探、取样等均有相应的标准。每年发布一次,有的更新很快,有的多年不变。ASTM非常细,如土工试验标准,同一个指标不同的试验方法,甚至只是一个试验步骤,如样品制备,都是独立的标淮,更新非常方便。

    除了美国材料试验协会外,美国联邦农业部、美国各州公路工作者协会、美国联邦航空局、美国陆军部工程兵部队等都有标准。

3)英国标准

    英国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相当完整、科学而严密,层次合理,国际影响较大,尤其是英联邦国家,我国香港也采用英国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英国国家对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控制较严,与美国的自由化有所不同,分4个层次:

    (1)法律(Act):如《建筑法》、《住宅法》等,需经议会两院通过,强制执行,是最高层次。

    (2)法规(Regulation):如《英国建筑法规》,由政府起草,国会备案,国务大臣批准发布,强制执行。主要规定必须达到的功能,如结构安全、防火、通风、卫生等,对地基的变形和稳定有原则性的要求。

    (3)技术准则(Guidance):是法规的延伸,如何具体执行法规。由政府组织专家起草,政府发布。一般应执行,但如有先进方法,可确保建筑功能,也可不执行。英国建筑技术准则共有13册。  

    (4)标准(Standard):是实施技术准则更具体的规定,英国标准(BS)由英国标准化学会组织制订、批准和发布,自主采用或合同规定采用。英国建筑方面的标准约有1500册。

由上可知,从高层次到低层次,内容逐渐具体,国家的控制逐渐放松,执行的自由度逐渐增大,强制性和非强制性划分很明确。高层次的法律、法规很稳定,很少修改;低层次的标准则修订频繁,以保持其先进性。除BS外,英国的一些大型学会、团体,也制订专业性技术标准,有的为推荐性,有的要求会员遵守。  

4)俄罗斯标准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在技术标准体系方面,基本沿用苏联的模式,并有亚美尼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参与,成为几个国家的共同标准。其中,建筑业标准主要有两大体系:СНиП(Строителъный  Нормы и Правила Расcи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和ГОСТ(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Обще-союзный Стандарт),俄罗斯建设部通过决议,作为国家标准,未经建设部允许,不得被全部或部分复制印刷和传播。

    СНиП是综合性、通用性强的规范,ГОСТ是针对某一专门技术制订的标准,相当于我国的专用标准。

5)欧洲标准和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ISO)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过程中,人们自然想到建立跨国标准或国际标准。于是产生了欧洲标准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但工作进行过程中发现,工程建设标准与产品标准不同,尤其是岩土工程标准化,困难很大。不仅有政治经济条件的差别,还有自然条件的差异和工程经验的差异。欧洲规范第7卷是地基基础规范,虽然经历了几个版本,有过激烈争论, 发布了标准。但实际上,欧洲各国仍用本国标准,欧洲规范的权威性并不高。

欧洲地基基础规范(EUROCODE 7)80年代末的版本分10章,依次为:(1)引言;(2)设计原理;(3)岩土工程类别;(4)岩土工程资料;(5)填土、降水和地基处理;(6)扩展式基础;(7)桩基础;(8)支护结构;(9)堤和边坡;(10)施工监理、监测和建筑物维护。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组织严密,办事程序严格,积极成员国有投票权,我国是积极成员国,高大钊教授曾代表中国参加会议。ISO下面设置岩土工程技术委员会(ISO/TC182),成立于1982年,并开始编写和讨论。ISO/TC182秘书处设在荷兰,当时有15个积极成员国和29个观察员。下设三个分委员会,SC1编制岩土分类标准,秘书处在德国工业标准研究所;SC2编制岩土室内外试验标准,秘书处在印度建筑中心研究所;SC3编制基础、土工构筑物和挡土结构标准,秘书处在荷兰Delft土工研究所。三个委员会分别活动,经多年努力,编写和讨论了多个版本,可见困难之大。

由于美国、俄罗斯等一些有重要影响的国家没有参加,大大削弱了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权威性。我在20世纪后期还比较关心ISO工作的进展,21世纪初开始就不关注了。

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国际上几个主要国家的标准体系存在很大差别。美国标准体系比较分散,岩土工程师可选的空间很大,这和美国的自由化程度很高,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背景有关。英国分法律、法规、技术准则、标准4个层次,从高层次到低层次,内容逐渐具体,国家的控制逐渐放松,执行的自由度逐渐增大,强制性和非强制性划分明确。俄罗斯标准体系明确,非常稳定,但计划经济色彩较重,有些标准值得借鉴。因此,标准化决不是一个单纯的科技问题,而是与各国的国情有关,包括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社会文化和习惯、科技发展水平、标准化的历史等等。技术标准的国际化是各国工程界追求的目标,但难度很大,一时还看不到明显前景。

 

5 政府主导,旨在保基本

新的标准化体制中,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都是政府主导。 

1 强制性国家标准【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条规定,“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住建部的文件规定,“强制性标准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众权益和公共利益,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满足社会经济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性底线要求。强制性标准项目名称统称为技术规范”。并规定,“加快制定全文强制性标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标准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标准“可以引用推荐性标准和团体标准中的相关规定,被引用内容作为强制性标准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效力”。

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位于标准化体系的最顶层,其他标准都不得与其抵触,相当于国际上的技术法规。今后只有强制性国家标准是法定强制,其他标准一律不设强制性条文。

显而易见,强制性国家标准一定要编好,要划准不可逾越的底线,要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专业特点,也要为其他标准的制订打好基础和留出空间。

强制性国家标准统称技术规范,分为工程项目类和通用技术类。工程项目类是按工程项目设置的强制性标准,通用技术类是按专业设置的强制性标准。岩土工程方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属于后一类,《建筑和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和《工程勘察通用规范》都是通用技术类。

编制强制性国家标准(通用规范)为岩土工程师划出不可逾越的底线,这是一件牵涉到每个工程,每个工程师的大事。已经发布的这两本通用规范,据说有些基层人士不太认可,有些专家也有不同意见,这其实很自然。一是由于标准化改革的宣传做得不够,很多岩土工程师对新的标准化体制还不了解。二是这条底线过去从来没有划过,完全没有经验,应该划在哪里,各人有各人的看法。况且,我国习惯于一切按强制性规范操作,现在只剩下了底线,留出哪么大的自由操作空间,觉得太突然,所以争议是难免的。

个人认为,全文强制国家标准,虽然内容基本是技术,并由技术专家编写,但实质是技术法规,是技术问题,更是政策问题。所谓划底线,实质是划市场操作的底线,市场竞争、岩土工程师自由发挥的空间,不能超越这条底线。因而底线划在哪里,与市场管理和市场的成熟程度有关。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很不平衡,注册岩土师在全国的分布也很不平衡,这些问题是必须考虑的。

2 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虽然不强制执行,但都是政府主导,有很高的权威。但现在数量太多,应系统梳理和适度精简,逐步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重点是制定基础性、通用性和重大影响的专用标准,突出公共服务的基本要求。其中,推荐性国家标准适用于全国;推荐性行业标准适用于本行业,突出行业的特点;推荐性地方标准适用于本地方,突出地域特点。将一般性技术标准纳入团体标准,放到市场,这是一件非常繁重的任务。

 下面谈些个人想法。

术语、符号、图形、模数、基本分类等都是基础性标准,要求稳定,随科技进步的变化不大,与市场竞争力也没有什么关系,故不宜作为团体标准,而更适宜于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由于政府主导,有权威,便于推广,但并不强制。

有一些影响很大原来是强制性的通用性规范,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基坑工程技术规范》等,已经有几十年历史,蕴涵着丰富的经验,是一笔十分珍贵的财富,不能轻易抛弃。可适当改编,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过去实际操作时,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界限不清楚,行政部门色彩很重。今后怎样划分行业,相信主管部门会有明确的规定。矿山的岩土工程问题应当是冶金有色行业,电力线路的岩土工程问题应当是电力行业,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岩土工程问题应当是石油天然气行业等等,也的确有自己行业的特色。

地方标准要有地域性特色,本来是容易理解的。如西北、华北的黄土,西北的盐渍土,高纬度和青藏高原的多年冻土,西南的喀斯特和红黏土,沿海的软土等等。但过去个别地方规范的地域性特色不明显,甚至只因对国家规范不满,编一本地方规范可以割据一方。现在这个问题不存在了,因为除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外,都可以由市场自主选用。

 

6 市场主导,旨在提高竞争力【1】【3】

    新的标准化体制中,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为市场主导,旨在提高竞争力。

(1)团体标准的基本概念

    简单地说,团体标准是由团体自主制定、发布,并由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制定团体标准的主体,是有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团体标准的管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国家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并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

 

个人觉得,现有的一些专用标准,如各种勘探测试方法标准、各种地基处理方法标准、各种桩基施工方法标准、各种检测和监测方法标准等,今后均可列为团体标准。勘探、测试、检测、监测、施工方法等,内容极为丰富,标准项目很多,创新空间巨大,一定要放开。团体标准自由灵活,更新速度快,适应技术进步和技术发展的要求。只要不与强制性标准抵触,均可制订。

(2) 团体标准的特点

      个人认为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非强制性,由市场自主选用。也就是岩土工程实践中用还是不用,由业主、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岩土工程师自己决定。二是民间性质,立项、编写、批谁、发布都是民间团体,不是政府。政府只是鼓励、引导、指导和监督。好像多种经济中的民营企业,多种多祥,更新很快,十分灵活。三是利于创新,各种新发明、新技术、新工艺、新仪器,一旦成熟,即可制订团体标准,推广应用,效率远远高于政府主导的标准,有利于新技术推广和专利保护。四是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底线,从具体技术层面防范市场风险。五是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好的标准被广为采用,成为行业中明星,差的标准无人问津,逐渐淘汰,使标准的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

 

标准化改革前,岩土工程师常为同一问题不同规范不同规定而烦恼。都是政府主导制订的规范,按哪本执行?虽然标准管理部门一再强调,标准之间要做好协调,不要重复,更不要矛盾,但重复和矛盾总是难免。团体标准重复肯定不少,但不要紧,岩土工程师可以自主选择。如美国的土分类和土工试验原有多种标准,但市场多用ASTM,其他标准就自然弃用了。

(3)团体标准的市场运作【4】

团体标准是件新鲜事物,怎样在市场上运作,还没有经验,会有个积累经验,逐渐成塾的过程。

根据国际经验,可采用通过合同进行约束,落实责任。住建部《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意见》中指出:“应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团体标准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订入合同,即为工程建设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并有意将大多数现有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逐步改造为团体标准。这就是说,市场机制是通过合同实现的,无论哪本标准,一旦纳入合同,就必须执行,违反标准就是违反合同,就可能被追究。也就是说,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国家法定手段约束,团体标准等非强制性标准是市场手段约束。法定约束是刚性约束,市场约束是弹性约束。新标准化体制是法定约束与市场约束相结合。

譬如某项工程勘察任务,钻探拟用哪本标准、取样拟用哪本标准、土工试验拟用哪本标准、水分析拟用哪本标准、标准贯入试验拟用哪本标准、静力触探拟用哪本标准、载荷试验拟用哪本标准等等,都在甲乙双方的合同中列出,那末这些标准在该工程的勘察中必须执行,否则可能被受到追究,这就是合同约束,市场约束。现在的勘察报告,不管是否执行,列了一大堆标准规范,其实没有多大意义。今后报告中列的是合同约定的标准,本工程应遵守的标准。

(4)权力和责任的平衡

标准化改革前,各项技术工作都要按照规范执行,现在只规定了不得逾越的底线,项目负责人的自主权扩大了。但是,权力和责任是平衡的,不能只有权力,不承担责任。今后,工程师一方面对技术问题的处置有很大的权力,只要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合同,不超越强制性规范的底线,就可以自主发挥,不受太多的条条框框约束;另一方面,又要承担很大的责任,必须小心谨慎,不能轻举妄动。这种模式,既能保证工程的先进性、安全性和经济性,又能使工程师在竞争中不断提高自已的能力。

 (5)关于企业标准

     企业标准是企业根据需要自主制定、发布、实施的标准,政府有关部门鼓励、指导和监督,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使其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对于岩土工程,企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产品、方法;

  (2) 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产品、方法;

  (3) 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

  (4) 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由此可见,企业标准有利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利于提高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有利于推广科技成果,有利于改善经营管理,有利于增加社会经济效益,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有利于行业的进步和发展。目前岩土工程企业做得还很不够,应大力提倡,建议有关行业协会大力推动。

  

7 大变革带来的新问题

这次标准化改革是体制性的大变革,标志着彻底抛弃落后的不适应市场经济的旧体制,迎来先进的适应市场经济的新体制,为岩土工程的发展带来历史性机遇。岩土工程师可以甩开束缚手脚的条条框框,发挥自已的聪明才智,在市场竞争中大显身手,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但是,大改革既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有这样几个重大问题要研究解决:

(1)混乱的市场如何整顿,如何管理

现在的勘察设计市场,种种乱象充斥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测、监理市场,竞争不靠技术靠低价,不靠效率靠造假。恶性竞争严重摧残技术进步,严重摧残人才。今后还要放开,不再有那么多强制性规范限制,市场会不会更乱?因此,为了推进标准化改革,必先整顿市场,形成一个有序的、良性的,靠技术、靠效率取胜的市场环境。虽然市场管理是政府的事,但业内人士也要积极配合,积极支持,并根据标准化改革带来的新问题,提出新思路。对工程的监管,现在已有足够先进的手段,从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监测、监理,到工程的全寿命过程,均可留下真实的记录。只要业界大力提倡,政府主管部门下定决心,伪劣工程及其作祟者,定无藏身之地。

(2)权利和责任要平衡,责任如何界定

在市场经济社会,责权利必须明确界定。如果经济行为主体的责权利不明确,那就很难真正成为自主的市场竞争主体。新的标准化体制实施后,岩土工程师的权力扩大了,责任也要扩大,如何界定? 

      我国长期习惯于技术文件上很多人签字,项目负责人、审核人、总工程师,有的单位还要多,出了问题谁负责?大家负责。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重大技术问题由项目负责人决策负责,没有层层审查把关,责任很明确。我国重要工程常开专家评审会,项目负责人按评审会决策处置,出了问题谁负责?国外常举行听证会,专家自由发表意见,拿主意负责任的还是项目负责人。按理说,工程项目应该由注册工程师负责,但现在的注册签章制度似乎并未完全体现出来。注册师的签章放在单位,不是个人专用。个别注册师甚至虽已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盖章,但对文件内容一无所知。此外,有的项目政府介入过多,硬性设定工程限期,强制技术处置方案,岩土工程师的职权受到限制,使责任更难界定。这些问题都要认真探讨。

 

   (3)技术服务市场采用何种模式

欧美国家的模式,复杂的岩土工程问题,主要由咨询公司承担。工程发生了纠纷,由仲裁机构解决,或诉诸司法部门。工程受到了损失,除部分由项目责任人负担外,主要由保险公司理赔。这些外国行之有效的模式,有外国的社会经济背景,拿到中国来简单复制,往往行不通,或者走了样。这个问题远比技术问题复杂,一定要与整个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协调,放在市场经济转型和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中考察,希望有志者继续探索。要有利于技术进步,形成凭质量、凭水平、凭效率竞争,有序、良性竞争的市场。

(4)摆脱对规范的过分依赖

 我国建设行业的标准化体制,从来就是强制性规范占主导地位,到今天已经70年了。期间虽有种种变化和改进,但总体模式一直没有变。规范越编越多,越编越细,绝大多数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几乎无人问津。一代接一代,习惯于一切按规范进行勘察设计,规范怎么规定必须怎么做,规范没有规定没法做,形成了对规范的高度依赖。摆脱70年形成的高度依赖规范的惯性,从依赖转为担当,不是件容易的事。

概括起来,就是健全市场和摆脱依赖两大问题,市场不健全是客观实际问题,摆脱对规范的高度依赖是主观认识问题。中国的市场经济不同于欧美的市场经济,是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的改革形成,还在继续完善。标准化体制的改革,也是自上而下进行,基层没有思想准备。因而改革要有一个过程,决非一朝一夕之事,要平稳过渡。

8 全行业参与,平稳过渡

    这场大改革的出台,象征着我国的标准化体制发生了重大转变,国家法定约束与市场手段约束相结合,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标准化体制的新模式。这是一场历史性大变革,将彻底改变岩土工程师的思想和行为,影响极为深远。高度依赖规范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要振奋精神、勇于担当、迎接机遇、迎接挑战。

这次标准化改革,涉及每位岩土工程师,涉及每个工程,涉及岩土工程的全部领域,故必须全行业学习,全行业参与。从学习中参与,从参与中学习。改革难度很大,认识分歧也很大,即使是行业精英,也有不同看法。精英们起着承上启下、上下沟通的作用,他们是政府的智囊,可将岩土工程的专业特点,基层要求传达给政府,协助政府决策。又对行业有很大的感召力,可以动员全行业齐心合力,共同投入。基层是执行者,不了解怎么执行。不是一般了解,还要深入了解,全面了解。只有全面深入了解改革的精髓,才能产生自觉的行动。所以,标准化改革只有少数人参与是不够的,必须全行业参与,群策群力,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标准化改革的的繁重任务已经落在行业精英们的身上,主要有:

(1) 整合强制性标准,编制技术法规性质的全文强制的国家标准,首次编制,难度很大。

(2) 精简政府主导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改造为基础性、通用性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要有行业特色和地方特色,难度也不小。

(3) 大量团体标准的编制任务,肯定也是落在精英们的头上。团体标准怎么编,大家都没有经验,要编得先进、实用、有竞争力,实非易事。

现在,新的通用规范已经实施,原来的强制性条文已经废止,一些不了解标准化改革的基层工程师可能有两种态度。一种是依赖规范已成习惯,没有强制性规范不会做了。长达70年的惯性沉淀,言必称规范,忽然没有了,以致不知所措。另一种是冒险盲动,如脱缰之马,反正只要不违反通用规范就是我的天地,造成许多工程问题。如何平稳过渡成了至关重要的问题。

下面对平稳过渡提出一些具体建议

(1)循序渐进

这次标准化改革,从2015年国务院发文算起,已经有六七年的时间。但主要是上边忙,基层的思想准备和市场运作的准备,都是很不够的,适宜于新标准化体制的勘察设计市场规则,还没有建立起来。从旧体制到新体制,要平稳有序过渡,不能硬着陆。鉴于目前上上下下都缺乏经验,市场不成熟,管理没有跟上,为避免混乱,建议初期的国家通用规范的更新时间可以短一些,以便及时修改。强制的内容可以宽一些,以利确保工程质量。随着市场的成熟,法治的完善,岩土师的适应,再逐步收窄,让岩土工程师负更大的责任,有更大的发挥空间。

(2)保留基层需要的原规范

原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威信很高,大家都已熟悉,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基坑工程技术规范》等,建议先作为推荐性标准保留一段时期。随着团体标准逐渐成熟,市场秩序恢复,逐步过渡到既定目标。

(3)加强对团体标准的指导

很多社会团体之前没有编制标准经验,团体标准的市场化运行是新生事物。听说现在团体标准有点乱,质量参差不齐,新生事物初期在所难免,希望政府加强指导,主办团体尽心尽力,力求短期内即可健康发展。

(4) 整顿市场,打击伪劣

既然新标准化体制是适用于市场经济的体制,首要条件当然是要有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大家担心,现在的市场已经够乱了,加上强制性标准突然减少,会不会乱上加乱。希望有关部门下定决心,整顿市场,打击伪劣。诚信是市场经济最需要的道德品质,注册工程师必须忠于职守。严格的法治环境,才能形成人人自律的风气;法治缺失的环境,只会逼良为娼,自律的风气是树不起来的。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即使尚未造成不良后果也要严惩,列入黑名单,以警示从业人员,形成人人对其深恶痛绝的社会风气。虽然市场管理是政府的事,但业界可以献计献策,促进和配合。

(5) 落实技术责任  建立项目工程师制度

我国一向有重集体轻个人的传统,单位对项目负责人也是层层把关,技术责任不如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明确。勘察设计是技术服务,和医生、律师一样,个人因素非常重要。这个问题过去不明显,新标准化体制实施后,问题突出了。既然项目工程师的权力扩大了,责任和利益也要跟上,使责权利平衡。建议有关部门建立勘察设计项目工程师制度,确定项目工程师的资质、责任、权力、利益、奖惩等事项,将项目工程师放在突出位置,负起责任,不受干扰。注册工程师执业目前落实得还不够,项目工程师制度将有助于落实。

(6)废止招投标,改革收费办法

勘察设计属于技术服务,绝不可低价中标,否则对技术进步极为不利,应尽快终止。勘察收费的技术服务费用与实物工作量挂钩,完全不合理,要探索技术服务优质优价的收费办法。

7)探索技术服务体制和市场运作方式

我国还没有形成适合国情的技术服务市场,新标准化体制的实施迫切需要解决,难度很大。专业体制问题已经讨论了几十年,一直没有到位,要加紧探索,特别是扶持技术咨询业的成长的问题。技术服务市场是个新问题,建议业界有关人士与主管部门共同探索,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则。合同是市场关系的纽带,有很多文章可做。岩土工程相关的保险制度,目前基本是空白,要逐步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是从计划经济基础上逐步过渡过来的,有个发展和成熟的过程,尤其是技术服务,离目标还差得很远,还在摸着石头过河,要加紧探索和建立。

笔者退休已经快30年,基本离开了岩土工程行业,对实际情况了解很少。只是觉得这次标准化改革太重要了,谈些感想供大家参考。本文编写过程中,得到了武威、高文生等专家的大力支持和认真审阅,特此衷心感谢!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8

(2)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2015

(3)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2016

4)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2016 

(5)顾宝和,浅谈岩土工程的专业特点岩土工程界》,2007.1.

  (6) 顾宝和,岩土工程两类技术工作刍议《工程勘察》,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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